日前,“兩岸海事司法研究中心”在海絲中央法務區(qū)思明示范區(qū)揭牌成立,這是全國首個兩岸海事領域的專業(yè)化司法研究機構。在兩岸融合發(fā)展示范區(qū)建設一周年之際,福建廈門海事法院與廈門大學法學院、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將通過司法實踐與理論研究的深度融合,進一步提升涉臺海事司法專業(yè)化水平。
在專業(yè)性上下功夫,只是廈門海事法院立足閩臺交流獨特優(yōu)勢,創(chuàng)新兩岸海事司法合作交流,賦能兩岸融合發(fā)展的一個縮影。
近年來,廈門海事法院以打造解決涉臺海事糾紛“優(yōu)選地”“首選地”為目標,積極發(fā)揮廈門與臺灣地區(qū)五緣相親的獨特優(yōu)勢,持續(xù)深化涉臺司法工作機制改革創(chuàng)新,做好司法領域“通”“惠”“情”三篇文章,以審判高質效贏得兩岸當事人的認可和好評,打造涉臺海事司法品牌。截至2024年9月,廈門海事法院共受理各類涉臺海事案件708件,標的金額超16億元。
服務中心大局,力促融合發(fā)展
2023年10月,廈門海事法院就一共同海損糾紛案作出的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這是全國首例以判決結案的涉外涉臺共同海損糾紛。
在審理中,廈門海事法院直接采信臺灣地區(qū)共同海損理算機構協助作出的報告,免除域外形成證據的核驗手續(xù),同時依據《1994年約克-安特衛(wèi)普規(guī)則》別除了該報告對防污清污費用、律師費等的認入,精準平衡保護了船方、貨方當事人權益,確定被告應向原告支付共同海損分攤159694.33美元及相應利息損失,當事人收到判決書后均主動服判息訴。
廈門海事法院涉臺庭調處臺企派遣至大陸遠洋漁業(yè)公司44名緬甸籍船員勞務糾紛案
該案件的公正判決,有力促進海事司法公信力提升和世界影響力擴大。這起案件既是全國首例以判決結案的涉外涉臺共同海損糾紛,也是首例直接采信臺灣地區(qū)共同海損理算機構協助作出理算報告的案件,先后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典型案例和2023年度福建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實際上,這樣的“首例”在廈門還有很多。面對專業(yè)性強、復雜程度高的海事案件,“創(chuàng)新探索”成了廈門海事法院涉臺案件審判庭成立之初的“關鍵詞”:在“景云”輪案中作出的判決成為大陸首份被臺灣地區(qū)認可的海事判決,受到各方認可;審理首件兩岸船舶碰撞案件“海峽號”輪案;首次依據《海峽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原則作出判決……一次次的“首創(chuàng)”無不圍繞發(fā)展大局,旨在促進兩岸融合發(fā)展。
廈門海事法院調解一起涉臺海上作業(yè)引發(fā)的人員傷亡糾紛案
2015年,“閩霞漁01971”船和巴拿馬籍商船“哈魯娜”輪船舶碰撞案,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該案是大陸海事法院對釣魚島海域行使司法管轄權的首起案件,被譽為“標志性案件”載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廈門海事法院用一次次探索和一個個“首例”,為國家海洋強國建設、臺灣同胞合法權益保障保駕護航,也進一步夯實了廈門作為涉臺海事審判高地的基礎。
“近年來,我們突出重點精準施策,抓好維護主權的‘著力點’,抓準司法促融的‘突破點’,全力服務國家中心工作大局?!睆B門海事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接下來還將緊盯兩岸民眾在涉臺海事審判過程中的急難愁盼問題、堵點痛點問題,逐點施策,力爭在以海事司法促兩岸融合發(fā)展上有新突破。
密織服務網絡,打響涉臺海事審判品牌
2008年,備受社會關注的兩岸直航船舶“景云”輪貨損糾紛案判決生效。
這個經歷9天庭審,庭審筆錄多達十幾萬字,涉案金額達到2億元,涉事方眾多的案件最終得以妥善處理,判決結果也得到臺灣地區(qū)基隆地院裁定認可,成為大陸首份被臺灣地區(qū)認可的海事判決。該案入選了廈門海事法院發(fā)布的大陸首個涉臺海事審判白皮書(典型案例),對于兩岸海上航運暢通有著重要的意義,也是兩岸司法互信的重要例證。
每一個精品案件,都是廈門涉臺海事司法的新名片。
廈門海事法院與廈門大學法學院、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簽署共建兩岸海事司法研究中心合作框架協議
“堅持點上發(fā)力、線上突破、面上延伸,我們努力擴大涉臺司法服務的受眾面、覆蓋面、影響面,讓廣大臺胞感受到涉臺海事司法的速度、力度和溫度,打響廈門涉臺海事審判的品牌。”廈門海事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
廈門海事法院大力實施涉臺海事審判品牌戰(zhàn)略,一批具有影響力的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審結,充分彰顯了海事司法專業(yè)化水平——
針對突發(fā)的兩岸海上事故糾紛,廈門海事法院建立健全快速響應機制,開辟綠色通道,快立、快審、快結、快執(zhí)兩岸直航糾紛,妥善審理平潭至臺中高速客滾運輸船“海峽號”輪、“兩馬”直航船“安麒”輪碰撞事故糾紛案、“惠盈168”輪防污清障糾紛等一批涉及兩岸海上直航案件,以高效專業(yè)的司法審判,及時保障了兩岸直航航線安全暢通和兩岸經貿人文交流。
廈門海事法院運用域外法律查明渠道化解涉臺糾紛
2020年,在一起涉臺海上人身傷害責任糾紛案的審理中,廈門海事法院依法確定臺胞陪審員參與本案審理,并依托臺胞權益保障法官工作室啟動先行調解機制。在臺胞陪審員的全程參與下,最終促成當事人達成分期支付賠償款項、附條件解除船舶限制的和解方案。
在涉臺審判中運用臺胞陪審機制,融入臺胞元素,為各方當事人盡快擺脫訟累,依法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的做法,成為廈門海事法院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36條惠臺措施”的一個成功范例,該案也入選人民法院臺胞權益保障十大典型案例。
今年1月初,廈門海事法院快速立案受理一起涉外涉臺信用證止付申請案,經過全面詳細審查船舶軌跡、吃水線等記載,結合實際船東反饋,法院最終認定臺灣地區(qū)某公司提交記載內容虛假的單據,構成提單欺詐,據此裁定準許申請人福建某礦產公司止付信用證申請,并及時通知開證行,避免了申請人近5000萬元損失。
臺灣當事人委托代理人給廈門海事法院執(zhí)行法官送來錦旗致謝
裁定作出后,廈門海事法院進一步推動糾紛化解,經努力,各方于2月19日達成和解協議,被申請人臺灣地區(qū)某公司認可法院的止付裁定,同時向礦產公司支付75萬元賠償。高效快速專業(yè)的司法審判,切實保障了企業(yè)的合法權益,也讓經營主體有更多的司法獲得與認同。
“法治是兩岸同胞共同的追求,案件審理是最好的法治宣傳?!睆B門海事法院相關負責人說。優(yōu)質的服務和口碑讓越來越多的臺灣同胞選擇廈門海事法院管轄案件。
凝聚多方力量,培育糾紛化解“共同體”
2023年11月9日,廈門海事法院、廈門海事局聯合市司法局等11家單位及行業(yè)協會,共同成立福建省涉臺海事糾紛解決中心,這是大陸首個涉臺海事糾紛解決中心。
半個月后,該中心首起涉臺船員勞動法律糾紛調解工作開展,僅耗時1天,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用最少環(huán)節(jié)、最短時間、最低成本化解了矛盾。截至今年9月,中心兼職調解員隊伍已擴充至38人,含15名臺胞臺商,處置涉臺咨詢、糾紛39件,其中,涉臺海事法律咨詢15件,參與處置涉臺海事糾紛14件。
廈門海事法院與相關業(yè)務單位、涉臺海事審判司法輔助機構代表等舉行工作座談會
廈門海事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福建省涉臺海事糾紛解決中心整合多方力量,以協同聯動的整體優(yōu)勢,推進涉臺海事糾紛化解,打造“一站式”涉臺多元解紛合作體。中心的設立是涉臺海事法律服務在廈門的探索創(chuàng)新,有助于涉臺海事多元糾紛高效解決,增強臺胞臺企的法治獲得感。
在多元化解決涉臺海事糾紛的機制創(chuàng)新遠不止于此,近年來,廈門海事法院以專業(yè)審判團隊為基礎,依托涉海行政機關、省市臺港澳辦、臺胞協會、仲裁機構等組織團體,及特邀臺胞調解員、臺胞陪審員等社會力量,推進司法認同和司法交流常態(tài)化,培育糾紛化解共同體,以協同聯動的整體優(yōu)勢推進涉臺海事糾紛化解。
廈門海事法院涉臺案件審判庭開庭,市臺商協會會長作為臺胞陪審員參與庭審
2011年,廈門的一家臺企負責人楊先生受聘成為首位臺胞調解員,廈門海事法院迄今連續(xù)聘任四屆臺胞調解員計26人次。截至目前,臺胞調解員、陪審員參與審理各類涉臺案件200多件,成功調解100余件,調解撤訴率達65%。臺胞陪審員、調解員發(fā)揮“自家人”“潤滑劑”“指南針”的作用,有力地推動了糾紛在“家門口”解決。
改革創(chuàng)新絕非一日之功,機制的建立來自辦案實踐。
針對涉臺案件呈現的特點,廈門海事法院堅持“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構建涉臺案件全面、全程、全員“三全”調解機制,探索總結出習俗調解法、行會調解法、類案調解法、網絡調解法等,堅持以“案結事了人和”為目標解決涉臺海事糾紛。按“大平臺、優(yōu)組合、強聯動”的理念,法院廣泛對接、靈活聚合不同行業(yè)、社會組織機構,打造一站式涉臺多元解紛合作體,構建“1+7+N”海峽版海上“楓橋經驗”工作機制。根據相關仲裁裁決公約,廈門海事法院還依法審查并承認英國倫敦海事仲裁員協會作出的涉臺仲裁裁決。
廈門海事法院第五期臺胞特邀調解員上崗
一系列機制創(chuàng)新,見證了廈門海事法院以改革創(chuàng)新為突破,提高涉臺海事訴訟專業(yè)化和便利化程度,著力打造涉臺海事爭議解決“優(yōu)選地”“首選地”。
“廈門海事法院緊緊圍繞海洋強國戰(zhàn)略,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做精做優(yōu)做強海事審判工作,不斷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力和影響力,落實落細為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提供司法服務的政策措施,充分保障臺灣同胞合法權益,努力在福建加快建設兩岸融合發(fā)展示范區(qū)中發(fā)揮更大作用。”廈門海事法院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