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唐榮見習記者李文茜通訊員張建國
近日,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與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會簽《關于建立民事行政訴訟法律監督協作機制的意見》(簡稱《意見》),旨在共同推進民事、行政訴訟法律監督工作規范化建設,提升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和執行案件辦案質量。
《意見》針對民事、行政審判執行工作的新變化、新要求,探索建立了常態化溝通協作、聯席會議、息訴息訪等制度,并就檢察建議的辦理程序等進行了規范。
《意見》指出,法檢兩院建立聯絡員制度,對民事行政審判執行、檢察業務進行常態化溝通、協作,確保信息交流暢通、工作銜接有序。兩院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互相提供相關數據、互相給予支持配合。法檢兩院輪流牽頭,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工作學習會,學習民事、行政訴訟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互相通報相關工作,共同研究新情況、新問題。
《意見》明確,龍崗區檢察院發現龍崗區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具有法律規定的應當再審情形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應及時向龍崗區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龍崗區檢察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前,可以與龍崗區法院就案件情況進行充分溝通和交流。龍崗區法院召開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是否采納龍崗區檢察院再審檢察建議啟動再審程序時,可以通知檢察院案件相關人員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