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長安網北京7月21日電(鄧亮) 記者從公安部獲悉,自2020年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以來,公安部持續深入推進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今年5月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公安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的意見》,將執法監督管理工作作為加強公安執法工作的重點和突破口。
公安部門推進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有哪些舉措?
公安部披露,首先是推進受案立案制度改革。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報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違法受案立案等突出問題,全面規范受案立案工作流程。對于群眾上門報案的,推行當場進行接報案登記、當場接受證據材料、當場出具接報案回執并告知查詢案件進展情況的方式和途徑——即“三個當場”制度。
推動落實刑事案件法制部門統一審核統一出口工作機制也是其重要組成部分。針對公安派出所辦案量較大,公安機關各警種多頭對接檢察機關,辦案標準不統一,案件質量參差不齊的問題,積極穩妥推進刑事案件“兩統一”改革,由法制部門對刑事案件的提請批準逮捕、移送審查起訴、取證合法性等重點執法環節進行統一審核,并統一對接檢察機關,實行辦審分離。
如何通過網絡化、智能化科技更好地推進執法監督管理機制改革?公安部還推出了三項舉措:
全面推行網上辦案是其一。據悉,公安部推動公安機關網上執法辦案信息系統升級改造,全面實現案件信息網上錄入、審核審批網上流轉、法律文書網上開具、案件卷宗網上形成。
建立健全執法全流程記錄制度是其二。公安機關全面配備使用現場執法記錄儀等設備,網上與網下記錄相結合、文字與視音頻記錄相補充,實現對執法活動的全過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深化執法公開也位列其中。公安機關優化執法信息查詢服務,推進生效行政處罰、行政復議決定文書網上公開,推動構建高效、便捷、公正、透明的“陽光警務”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