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長安網北京7月24日電(油志揚陳言)“要全面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持基層黨組織建設和機構改革、辦案團隊建設相統一,基層黨建工作與執法辦案、政法領域改革相融合,把黨的領導覆蓋到執法辦案的每一個單元。”今天在京召開的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這樣表示。
記者注意到,會議透露出一個改革關鍵點:要科學界定執法司法責任,著力構建主體明確、范圍明晰、層次分明的責任鏈。其中,“強化政治責任”作為四項落實舉措之一,被首先提了出來。
會議強調,政法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沒有脫離政治的執法司法業務。要始終牢記“國之大者”,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把旗幟鮮明講政治貫徹到執法司法全過程各方面,實現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
強化政治責任,具體要做到哪些?會議提出了嚴明政治紀律、強化政治責任和防范政治風險三點要求:
——嚴明政治紀律。
會議指出,要把堅持黨的絕對領導作為第一政治責任,健全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工作機制,完善政法系統巡視巡察制度,嚴格執行政法機關黨組織向黨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等制度,確保政法工作始終置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絕對領導下。要嚴格落實政法意識形態責任制,深入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大學習大培訓大研討活動。要全面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持基層黨組織建設和機構改革、辦案團隊建設相統一,基層黨建工作與執法辦案、政法領域改革相融合,把黨的領導覆蓋到執法辦案的每一個單元。
——強化政治效果。
會議表示,要把黨的政策作為執法司法活動的重要指導,注重從政治上看待和把握法律問題,善于把堅定的政治立場、正確的政策策略、科學的方法手段結合起來。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完善認罪認罰從寬、“少捕慎訴慎押”等制度機制,最大限度減少對立面,把社會和諧穩定的同心圓越畫越大。要加強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及時糾正不良傾向苗頭,確保正確政治方向。
——防范政治風險。
會議提示,要始終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放到首位,加強政治把關,健全工作制度,落實“三同步”工作機制,防止小案件演變為大事件,引發“次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