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長安網北京7月24日電(王禹涵油志揚)“要充分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法體制優勢,強化上級政法機關制定執法司法規則、統一執法司法尺度、指導執法司法活動職責,形成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的執法司法責任制。”
今日,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會在京召開。會議提出,要優化層級責任。與強化政治責任、細化辦案責任、實化監管責任一道,多措并舉,“著力構建主體明確、范圍明晰、層次分明的責任鏈”。
上下貫通、層層負責的執法司法責任制如何構建?會議給出了四點“解題思路”:
思路一:完善法院層級指導責任。
會議提出,要推進完善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強化上級法院統一法律適用、監督公正司法職責。健全“上級法院提審為主,指令下級法院再審為輔”的啟動再審模式,完善指令再審、發回重審案件跟蹤督辦制度。對于在全國范圍內具有普遍法律適用指導意義的案件,健全指導性案例制度,完善法律適用分歧解決機制。
思路二:完善檢察機關層級領導責任。
會議要求,要加強上級檢察院對下級院的領導,健全上下級檢察機關依法接續監督機制。上級院有權指令下級院糾正錯誤決定,對下級院管轄的案件指定異地管轄。完善新類型、爭議性案件請示報告機制,必要時直接派員到基層指導辦案。
思路三:完善公安機關層級領導責任。
會議明確,上級公安機關發現下級作出的執法處理或者決定有錯誤的,應當依法予以撤銷或變更。深化執法規范化建設,健全完善覆蓋各個執法崗位、執法環節的執法標準、執法細則和實戰指引,最大限度減少執法隨意性。
思路四:完善司法行政機關層級指導責任。
會議表示,要依法強化各級社區矯正委員會對社區矯正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職責,積極完善社區矯正權力運行機制。強化行政復議層級監督效能,健全完善行政層級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