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法官李萌收到了申請執行人老張送來的錦旗。
“法官,謝謝你,要沒有你,我不可能這么快拿到錢。”
老張的話簡單、直白,卻是對李萌“如我在執”最好的詮釋。
意外:我不執行了
“法官,我撤訴,我不執行了。”
在執行接待大廳,老張遞交給李萌一份和解協議:申請執行人老張自愿撤回對被執行人北京某工程公司的強制執行。落款處竟是被執行人公司的公章,而不是老張的簽字。這個案子剛立案三天,被執行人的財產凍結手續還沒有反饋回來,突來的撤訴讓李萌倍感意外。“為什么不執行了?”老張告訴李萌,公司答應他,撤了執行,立馬給5萬。
明明賬戶有錢,申請人卻要撤回執行,李萌根據執行經驗,推測公司可能在拖延履行。老張一旦撤回執行,可能將面臨傷殘金遲遲拿不回的后果。“這協議是公司出的,上面也沒有你的簽字。”李萌把協議退回給老張,詢問他這協議是否自愿簽的。老張支支吾吾地把事情的原委一股腦兒都說了。
原委:高空作業出意外
老張是來京務工人員,經老鄉介紹在某建筑工地工作。去年8月,在一次高空作業中老張不慎墜落摔傷,幸好被緊急送醫。入院時,公司墊付了部分醫藥費,但后續住院治療費用還是老張舉全家之力東拼西湊交齊的。
傷治好了,但賠償款卻遙遙無期。隨后,老張向房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經調解,該建筑公司認可于2024年6月18日前賠償老張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工資等多項工傷賠償款,一共18萬元整。
“勞動仲裁的時候,公司答應得挺好的,說6月18日前一定給清,但現在又沒信兒了。”老張表示公司待工人不錯,就是賠償的事兒今拖明、明拖后。無奈,老張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當公司得知成了被執行人,便承諾老張只要撤了執行,立馬賠5萬。
曲折:等來了投訴
“公司每個賬戶都有上百萬,絕對夠一次性賠付你的。”李萌向老張反復解釋著,明確告知他18萬已經提交凍結,這一兩天就有結果,要不要和公司和解、停止執行,回去再考慮考慮,三天內給答復。
沒想到,沒等來老張的確切回復,卻等來了三四名建筑公司職工對李萌的投訴。李萌更加堅信自己的執行判斷是對的,公司故意在拖延履行。
“法官,老張是自愿撤訴,您這是妨礙我們自行和解。”老張走后的第二天,幾名員工代表簇擁在執行接待大廳紛紛向李萌傳遞著不友好的情緒。原來,建筑公司正在投標一個項目,如果被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公司信譽將下降,擔心影響項目中標。李萌發現,公司賬戶被法院成功凍結會直接影響項目競標,此時正是做工作督促公司自動履行的絕好機會。
“你們公司每個賬戶都有上百萬,老張18萬元的傷殘金公司賠不起?老張撤回執行,恐怕不是他本人的真實意思吧?工人的傷殘賠償款一拖再拖,你們還要招投標、擴大發展?”面對李萌的一連串質疑,在場的員工代表有的低著頭,有的默默走出接待室。李萌抓住時機,直奔主題:老張的賠償款是主動賠償,還是等待法院劃扣?
或是因為將心比心、理解了老張的不易,或是因為想盡快消除被法院執行的案件,員工代表立即表示可以一次性給付賠償。看到執行到位的賠償款,李萌感到如釋重負,案子就此了結。
通訊員/吳明慧供圖/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