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時節,滴水成冰,但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里卻熱火朝天——智慧執行平臺上“3+1”核心指標始終高位運行,執行到位金額被不斷刷新;立案庭里,法官緊盯立案偏離度預警,每日通報,提早預防……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以來,內蒙古法院以猛藥治疴,法院人發揚“蒙古馬”精神,看準路子、沉下身子、馱起擔子,沿著公正司法的航向闊步前進。
“千里疾風萬里霞,追不上百岔的鐵蹄馬”,聲聲公正清脆的槌音,回響在遼闊的內蒙古草原上。
“紙上權利”難實現?
——分段辦案,蹚出集約執行新路子
2021年2月以來,隨著隊伍教育整頓不斷深入,內蒙古執行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漸浮出水面:部分法院、個別法官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等執行積弊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執行信訪問題比較突出,群眾反映強烈。
如何讓生效的判決不再只是一張“法律白條”?如何守住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抓住病根是關鍵。
“以前執行工作是‘一人包案到底’或‘團隊包案到底’,權力高度聚集,案件推進情況不公開、不透明。”內蒙古高院執行局綜合管理處副處長任曉杰直指“分案到人”傳統方式的弊端——除舊立新迫在眉睫。
大漠湖城烏海率先敲響了內蒙古執行管理機制改革的“第一槌”。
在烏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綜合執行局執行指揮中心,一個平均年齡不到35歲的年輕隊伍被分成數個小隊,大家正聚精會神地盯著每一個執行節點的工作情況。
“我們采取的是‘大中心+小團隊’的執行模式,‘大中心’指執行指揮中心,‘小團隊’包括事務團隊、速執團隊、普執團隊、財產處置團隊、現場查控團隊等。”烏海中院黨組書記、院長王效俊介紹,“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行后,可以集中辦理事務性工作,再通過小團隊把執行權分化到每一個執行環節中,以類似流水線作業的方式實現前后監督、閉環管理。”
從一人包案到分段辦案,執行改革的成效很快就顯現出來了。“沒想到辦案過程這么快,沒想到執行力度這么大,沒想到法院辦案干警這么熱情和認真!”近日,中國人保財險新華營銷服務部員工代表專程來到烏海中院綜合執行局致謝,并以“三個沒想到”感慨法院執行工作“既有溫度,又有速度”。
2021年9月,內蒙古高院執行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制定《執行指揮中心實體化運作規程》并下發全區推行。目前,全節點可監控、全流程可追溯、全過程強監管的執行體系已在全區全面推行。
裁判尺度不統一?
——“三大工程”,夯實執法辦案基準線
在審判實踐中,行民交叉案件屢見不鮮,而李女士就碰到了這種情況,李女士作為原告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區人民法院先后提起了撤銷不動產登記中心房屋所有權證的行政訴訟和確認丈夫生前房屋繼承遺囑無效的民事訴訟。
作為本案的主審法官,回民區法院行政庭庭長劉振中在仔細研究案情后,認為李女士的案件符合行政訴訟一并審理相關民事爭議制度規定的情形,采用這種方式能夠大大提升審判效率和質量。
然而在實踐中,各地法院成功案例少,呼和浩特市兩級法院更是從未有過類案。這讓劉振中犯了難:“法官任何一個因經驗不足而導致的小差錯,對當事人而言,都意味著全部的公平正義。”到底要不要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呢?
帶著可能遇到的問題,劉振中仔細研究了內蒙古高院發行的《行政審判辦案程序指引》,結果在其中發現了“寶藏”:“書中對行政民事合并審理的依據、流程、注意事項、裁判文書制作等各類重點問題都進行了詳細介紹,非常有參考價值。”按照指引規范,案件得以合并審理并迅速審結,各方對處置結果都非常滿意。
而《行政審判辦案程序指引》,只是內蒙古高院“三大工程”建設的一小部分。
針對案件發改率高、辦案程序不規范、裁判尺度不統一等問題,內蒙古高院組織全區精兵強將,從2018年開始就著手全審判門類《人民法院辦案程序指引》《裁判規則指引參考》和行政訴訟案例數據庫的編寫及建設工作。
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開始后,“三大工程”也在實時升級,不斷推出性能更優的新版本:
——2020年8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行政訴訟案件數據庫”正式上線運行。同時,行政審判庭還對2020至2021年度全區法院行政審判生效案件進行再次甄選,分兩次為案例庫補充了行政裁判文書636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3篇,特別是充實完善了近一年來出現的最新類型案件,讓案例庫與司法實踐共同成長。
——2021年5月,內蒙古高院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同案不同判”問題,啟動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執行《裁判規則指引參考》編寫工作,梳理編寫出涵蓋刑事、民事、行政、執行15個案由及民商事立案、管轄實用問答的270余萬字裁判規則,進一步統一裁判尺度。
——2021年11月,《人民法院辦案程序指引(行政冊)》已正式刊印,其余刑事、民事、執行、國賠4冊也正在陸續刊印中,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快審庭負責人姜怡向記者感慨:“這些指引已成為我們的案頭工具書,是資深法官的‘磨刀石’、新入職干警的‘指路牌’和管理者的‘對賬簿’。”
“有案不立”如何解?
——疏堵結合,打好訴訟服務組合拳
開在法院大門外的24小時自助訴訟服務站,你聽說過嗎?
在呼和浩特市兩級法院,這種類似ATM自助銀行網點的便民服務站比比皆是。服務站內配備有自助訴訟服務柜臺、智慧執行自助服務一體機等智能設備,服務時間不受“8×5”工作時間和節假日限制。當事人只要持身份證,就可以隨時來服務站自助向人民法院申請立案、申請調解、自取文書、執行風險評估等。
為了解決立案難頑疾、打造更高質量的訴訟服務水平,內蒙古法院想出了很多實招、硬招。
“每到年終歲末,‘結案指標美容’、訴訟服務‘慵懶散漫拖’的問題就會格外突出。它的形成原因很復雜,有考核指標的壓力,有立案審查標準不統一的困擾。所以要解決立案難,必須多措并舉,疏堵結合。”內蒙古高院立案庭庭長梁宏說。
堵——管理提升,制度先行,堵上制度漏洞是前提。
2021年10月26日,內蒙古高院向全區法院下發《落實立案登記制要求堅決杜絕年底不立案切實改進工作作風的通知》,11月26日,又組織全區三級法院召開專門會議,要求暢通立案入口,規范工作流程。在內蒙古高院主持下,以《關于深化全區法院一站式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為主線、《民事案件立案登記工作中疑難問題實用問答》等三項實用問答為指引、《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立案訴服工作的二十條措施》為抓手、涵蓋《訴訟服務首問責任制度》等多項規程的“1+3+20+N”的訴訟服務制度閉環逐漸成型。
疏——源頭解紛,減少增量,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緩解人案矛盾的壓力。
鄂爾多斯市兩級法院積極探索實行金融案件集中管轄,成立金融糾紛調解中心,2021年訴前調解案件108件,調解成功54件,在線調解確認46件,涉及金額達5.1億元。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法院推動區委、政府整合法院、公安等力量,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指揮中心,實行分級診療,實現受理民商事案件四連降。
庫倫旗人民法院以6家法庭為試點,創新性打造“三建聯動、四全格局、五調聯合”的“三四五”多元解紛工作法,在管轄范圍增加一個鄉鎮的基礎上,案件數呈平穩下降趨勢,2021年萬人成訟率僅為2.6‰。
數據顯示,目前,內蒙古法院實現“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立案偏離度呈正向趨勢。(王賀)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