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如山,維護社會秩序;辦案如水,讓執法更溫暖人心。
近期,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梅里斯達斡爾族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危險駕駛案件。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高某某酒后駕駛大眾牌小型轎車,在梅里斯區雅爾塞鎮沿查扎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125公里+300米處時,與前方同方向駕駛的重型倉柵式貨車相撞,造成雙方車輛損壞、高某某受傷的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高某某負事故全部責任。經檢測,高某某靜脈血中乙醇含量為192.5mg/100mL。被告人高某某對指控的事實無異議,無辯解,自愿認罪認罰。被告人高某某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在本案審理中,高某某提出他自愿服刑,認罪認罰,唯一放心不下的是家里相依為命的重病的母親。他的母親德某某身患肝腹水、心臟病等多重疾病,常年臥床,每日均需服用多種藥物,身體情況很差,隨時有生命危險。高某某家庭也因病致窮,沒有積蓄,如果他去服刑,母親的生活和用藥將難以維持。
判決生效后,罪犯應該及時送押。本案高某某母親患有重病,隨時有生病危險,需要專人照顧。針對此種情況,梅里斯法院及時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組織會商,向檢察機關通報高某某未及時送押情況,并與公安機關協調延遲送押,在解決高某某母親監護問題后,再對其執行生效判決。在此期間,梅里斯法院聯系社區找到兩名鄰居作為護工輪流24小時照顧,解決高某某母親監護問題;聯系民政部門對其家庭進行救濟,民政部門發放補貼款人民幣5000元,解決其母親用藥和生活問題。經過多方努力,高某某沒有了后顧之憂,順利服刑。法律不是冰冷的,法院沒有機械執法,而是針對本案的具體情況,多方努力,解決罪犯母親監護問題后再對被告人送押。法律是嚴肅的,但是執法有溫度。
高某某刑滿釋放后,考慮到高某某的經濟情況及家庭情況,梅里斯法院組織車輛將高某某接回家中,第一時間與母親見了面。高某某經過此事感觸頗深,他深刻認識到自己醉酒駕駛的危害性,因為自己一時的僥幸心理觸犯了法律,受到了懲罰,感受到了法律的威嚴,表示以后一定遵紀守法,絕不再犯。同時,通過此事他感受到了執法的溫度,梅里斯法院以溫暖耐心的態度和處理方式讓他行為上受到了懲罰,心理上也真正的懂法、服法,感受到群眾與法律不是對立的,法律是貼近群眾的。
銘刻在人民群眾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梅里斯法院將繼續全力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營造敬老、愛老、助老的濃厚氛圍,陽光公正審判,溫暖人性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