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規范化”夯實基層司法行政基礎
(一)持續改善司法所辦公條件傾多司法所于2021年建成,總投資159萬,辦公場所面積達507㎡。司法所功能完備,內設有公共法律服務站,為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溫馨調解室),致力于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社區矯正宣告室,規范社區矯正工作流程,彰顯法律威嚴;會議室(集中教育室)滿足工作交流與學習培訓需求;還有所長辦公室等。各類功能一應俱全,傾多司法所已達到省級規范化建設標準,為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打造全方位一體化“法治驛站”堅持以制度化推進規范化,梳理并修訂司法所各項工作職責、制度、規范、流程,并全部公示上墻,做到以制度促規范,全方位提升基層司法所工作水平。整合資源,打造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治宣傳等功能于一體的“法治驛站”,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務,讓法治觸手可及。法治驛站不僅僅是解決法律問題的場所,更是傳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陣地。
(三)強化司法所職能作用充分發揮司法所在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治宣傳等方面的職能作用。積極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自司法所運行以來共受理矛盾糾紛案件400余起,涉及資金600余萬元,調解成功率達到98%以上;加強對特殊人群的管理和幫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幫助2名社區矯正對象、18名刑滿釋放人員順利融入社會;深入開展法治宣傳工作,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共開展20余場次,受教育面6000余人次;為鎮政府提供法律意見建議數3件,有力保障了基層依法行政、依法辦事。
二、以“正規化”打造過硬司法行政隊伍
(一)堅持黨建引領將黨建工作作為隊伍建設的核心,深入開展黨紀學習教育。定期組織全體司法所工作人員集中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等重要黨紀黨規,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和內涵要求。通過案例分析、專題研討等形式,強化對黨紀黨規的理解和認識,明確行為底線和紅線。
(二)激發隊伍活力為激發隊伍活力,司法所建設中積極創新舉措。一方面,招聘兩名專職人民調解員,進一步配齊配強司法所隊伍。新成員的加入為司法所工作注入新的活力與動力,充實了調解力量,提升了整體工作效能。另一方面,創新人民調解員考核管理機制,以“以案定補”的方式,通過詳細評估每個案件的復雜程度和難度,以及調解員在案件處理中所付出的努力,給予相應的補助。這一機制不僅是物質上的激勵,更是對調解員工作價值的認可。它促使調解員更加積極地投入到工作中,主動承擔復雜案件,努力提高調解工作效率。在這種激勵機制的推動下,人民調解工作得以持續發展和進步,為基層社會治理發揮更大的作用。
(三)提升履職能力實施多元化的學習培訓機制,司法所長參加區、市、縣主管部門和黨校舉辦的各類培訓,發揮所長的“酵母”作用,帶動司法所人員共同提高。采取集中培訓、以干代訓、交流經驗等多種方式,不斷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履職能力。
三、以“實戰化”助推基層治理現代化
(一)打造矛盾糾紛“終結地”通過設立“一站式”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實現了人民調解工作的規范化、專業化。同時,依托“三級合議”工作方法,有效整合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鄉鎮村(居)兩級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多方資源,形成了化解矛盾糾紛的強大工作合力。截至目前,共受理矛盾糾紛案件400余起,涉及資金600余萬元,調解成功率達到98%以上。
(二)擰緊平安建設“安全閥”形成由黨委統一領導、司法所具體實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多種主體協同共治的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機制。截至目前,列管社區矯正對象和安置幫教對象兩類人員未發生脫管、漏管現象,重大活動、敏感時期平穩有序。
(三)建設家門口“法超市”依托“法超市”大力開展法治宣傳、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工作,切實為困難群眾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幫助。司法所運行以來,共代寫法律文書30余份,解答法律咨詢23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