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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僵尸企業”快速出清,近日,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后召開十余件“執轉破”案件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并順利通過破產管理人的執行職務報告,為烏市中院“終本清倉”階段性工作添上“精彩”一筆。
會上,合議庭依照法定程序宣讀受理民事裁定書、指定管理人決定書、債權人會議職權。管理人向大會作了前期階段性工作報告,介紹執行職務情況、債務人財產狀況、債權申報登記及核查情況等內容。合議庭成員認真聽取了參會人員意見,表決通過財產管理、變價及分配方案,并就債權人關心的問題進行現場答疑。會議現場秩序良好,各項議程規范緊湊,為公司破產清算后續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烏市兩級法院已初步建立由“破產法官+執行法官+立案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組成的“執破融合”審判團隊,集中負責“執轉破”案件的甄別、移送、審查。在“執轉破”案件的辦理中,“執破融合”審判團隊中的破產法官會提前介入,協助執行法官辦理“執轉破”案件甄別、移送審查工作,參與研究需要移送的材料準備及財產變價等前置性工作;執行、立案法官也會參與案件的會商、合議、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等程序,促進審執部門之間的信息融合,共同推進破產工作有效開展,從而促進審判執行質效雙提升,推動“執破融合”工作走深走實。
烏市中院將持續完善兩級法院“執轉破”工作機制,暢通執行、移送、審查、立案、破產審判等程序銜接,充分發揮執行程序“強制性”與“信息化”優勢以及破產程序“保護”與“出清”功能,有效兼顧公正與效率價值,以“終本”案件清單為基礎,結合企業現狀、發展趨勢、市場潛力、清償能力等各方面因素,梳理、甄別“執轉破”案件,以“執破融合”推動“終本清倉”工作,推進“兩個出清”,進一步完善“僵尸企業”市場退出機制,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