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九師白楊市司法局168團司法所負責人,先后被評為2023年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兵團優秀人民調解員。相較于這些榮譽,海勇更看重的是:“群眾信任我,遇到啥麻煩事,愿意找我們說。”
當好矛盾調解“裁判員”
“每一起案件背后都隱藏著復雜的情感和利益糾葛,調解的過程,不能簡單地勸說,而是要充分考慮雙方的想法和需求,找到利益平衡點,讓雙方都滿意。”12月12日,筆者來到168團司法所,海勇告訴筆者,在多年的實踐工作中,他總結出了自己的一套調解方法。
去年5月,168團轄區某工程正在施工,施工方負責人趙某和務工人員李某因工程機械的使用和工時費計算的問題斗氣而引發糾紛,雙方各執一詞,工程因此被叫停。
海勇收到調解申請后,為了不影響施工進度,多方走訪調查、翻閱歷史臺賬,很快弄清楚了雙方產生糾紛的問題所在。隨后,他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拿出了一份事實清楚、法律依據明確的調解方案。對于這份方案,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當場就簽訂了調解協議。
“調解工作得擺事實講道理,讓他們在不知不覺中信服,從而認可調解。”海勇說,很多時候,那些看上去“雞毛蒜皮”的糾紛,卻關聯著職工群眾實實在在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調解糾紛時,調解員必須依據事實,堅持原則,明法析理,主持公道,不偏袒任何一方,真正做到公正調解。
話說回來,只有不斷學習法律法規和調解技巧,才有底氣為職工群眾調解矛盾糾紛。
為了提高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海勇日常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知識,還經常向優秀的同事請教問題,通過不斷學習積累知識,提升了調解的業務能力,逐漸成為一個能夠熟練化解各種矛盾的優秀調解員。
說到“調解秘訣”,海勇常用“田間地頭拉家常、熱炕頭上諞閑傳”的方式與職工群眾相處。他認為,只要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都可以拿來“說”。
如果在群眾中沒有威信,不能得到群眾信任,調解工作就無從談起。為此,他走家串戶,傾聽群眾心聲,了解社情民意,遇到熟悉的群眾,關切地打聲招呼,遇到矛盾糾紛,主動上前調解,遇到困難訴求,他都盡力解決。
專治“疑難雜癥”化解員
168團是第九師白楊市最大的團場,矛盾糾紛數量大、種類多,群體性糾紛突出。無論問題多么棘手,他總能沉著應對。
“只要肯下功夫,沒有化解不了的硬糾紛。”海勇時常把這句話掛在嘴邊,也記在心里,積極的調解心態加上實戰中磨練出的“明心”“慧眼”和“巧口”,促成了他不解決問題絕不罷休的信念堅持。
今年6月,海勇幫助轄區多名住戶解決了將近10萬元的賠償款。原來,由于施工不當導致自來水管道損壞,造成一小區三個單元地下室大面積進水,多名住戶財產受損。住戶與施工方負責人溝通無果,雙方遂一同來到168團司法所尋求幫助。
面對疑難復雜矛盾糾紛,海勇堅信“辦法總比困難多”。他帶領兩名人民調解員及時介入,一邊平息大家情緒,一邊督促施工方負責人及時組織工人排水,搬運地下室被水淹的物品。隨后,他又約上施工方負責人一同入戶,登記居民群眾受損情況。經過兩天的摸排統計,18戶居民的物品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他馬不停蹄地做好信息核對,敦促施工給予賠償或更換,終于在第三天將這起糾紛畫上圓滿的句號,海勇的臉上也露出燦爛的笑容。
“調解工作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依法助人。”這是海勇對于人民調解工作的理解。
平日里,不論是社區,還是連隊,哪里有矛盾糾紛,哪里就有海勇忙碌的身影。
2021年至今,海勇組織調解各矛盾糾紛400余起、重大糾紛20余起,涉及金額6000余萬元,調解成功率達98.3%,當事人履行率99%,他還通過人民調解制止多起可能引發的“民轉治”“民轉刑”案件,相比同期,轄區訴訟案件同比下降33%。
一件件疑難復雜糾紛案件在他的參與和不懈努力下得以成功化解,海勇也成為疑難復雜案件領域矛盾調處的“領頭羊”。鑒于海勇卓越的調解業績和貢獻,司法部于今年10月8日授予其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的榮譽稱號。
爭當法治精神“引領者”
去年8月,海勇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及三名務工人員共計7萬余元的欠薪糾紛。經了解,何某等三名務工人員從5月份就在周某承包的工地干活,到8月下旬,工地上的活基本完工,何某等人便準備結完工資后再到其他工地務工,可是找了周某多次,他都以各種借口推拖,無奈之下,何某等人便在工地與周某爭吵起來。
海勇見狀,立即上前安撫,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耐心勸解雙方。對于周某,海勇先是曉之以理,講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何某等人在周某公司工作三個月仍未結清工資,對他已是極盡理解和寬容。而后動之以情,何某等人長途跋涉來務工,分文未得寒了心;再者,農民工真的不容易,誰都不想看到這樣的結果,周某聽聞,默然思量片刻,終是同意先給這3位農民工打上欠條,承諾公司財務人員返崗后立即給何某等人支付工資。
然而在計算工資的具體金額時,因為何某等人有8天時間人在工地卻沒有出工,周某提出要按每天40元的標準扣除何某等人8天的生活費。
想著三人累計減少近1000元的生活費,海勇又經過苦口婆心地勸說,周某最終同意每天按20元的標準從何某等人工資中扣除。
至此,何某等三人的討薪之路告一段落。此次調解也為海勇開展工作帶來新的啟發。他意識到,必須引導職工群眾樹立“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識,才能從源頭上減少矛盾糾紛的發生。
于是,海勇結合轄區特點,組建了一支由司法所工作人員、民輔警、連隊(社區)兩委,網格員、“西部計劃”志愿者等群體組成的普法志愿者隊伍。采取面對面的交流、點對點的接觸的方式,為職工群眾送法上門,耐心聽取職工群眾訴求,現場研究解決方案,推動矛盾糾紛及時有效化解。如同一盞法治“明燈”,照亮基層法治“地圖”,也深受職工群眾喜愛和贊揚。
除了在調解領域“發光發熱”,海勇還被授予2023年兵團見義勇為先進人物稱號。
去年7月3日,海勇與同事駕車去烏魯木齊出差,行至奎塔高速距克拉瑪依市約30公里處時,發現前方一輛越野車突然失控,撞上路邊護欄發生側翻,車頭、車身嚴重變形,4人被困車內。而此時油箱破裂,汽油泄漏,發動機還未熄火,情況十分危急。海勇見狀,顧不上自身安危,挺身而出,救助4名傷者脫離爆燃危險,為醫護人員及時施救贏得了寶貴時間。
采訪還沒結束,海勇便接到了一個電話。他抱歉地告訴筆者,現在連隊里有一起關乎多名農民工能否拿到報酬的糾紛,正等著他去調解。
零下三十度的冬天,一縷陽光照在他前往調解的路上,胸前佩戴的司法徽迸發出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