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周斌杜洋
記者12月3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為貫徹落實民法典,規范民事、行政及公益訴訟檢察工作程序,保證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最高檢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制發的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廢止最高檢單獨制發的5件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以及最高檢與最高法聯合制發的1件司法解釋性質文件。
廢止的最高檢單獨制發的5件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受理民事、行政申訴分工問題的通知》《關于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通知》《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對不服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的申訴仍由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受理的通知》《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和《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實施辦法》。
經征得最高法同意,廢止的1件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部分地方開展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試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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